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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「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」 自主參與類下半年受理申請公告

一、受理時間:112年5月1日至112年5月31日 (採紙本報名者以郵戳為憑)

二、受理方式:
1. 請於受理申請期限內,至「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」(https://grants.moc.gov.tw/Web/)線上填寫並上傳文件送出成功(響應環保無紙化,採線上報名成功者不須寄送紙本)
2. 採紙本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或專人送達方式(以本館收發實際填寫日期為主,逾期不予受理),向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(950 臺東市大同路254號 研究發展組收)提出申請,應備文件請詳要點規定。

三、受理縣市:受理於花蓮縣、臺東縣辦理之計畫。

四、線上報名:於網站下方點選「我要報名」按鈕。 請線上填寫並上傳文件(採線上報名者無須寄送紙本)請把握報名時間,逾期無法送件,建議於收件截止日前2天完成報名,避免網路頻寬壅塞造成送件失敗。

五、本補助相關規定及申請表件,可至各生活美學館網頁或文化部網站:政府資訊公開>獎補助資訊網>獎補助條款>受理單位>文化部-文化資源司>「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」下載。

線上報名請點連結→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-東美館

申請計畫前請詳閱[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]規定,符合作要要點規定,提高獲補助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