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年度第1次推展生活美學補助徵件
受理申請:114年度第1次「臺東生活美學館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」
申請對象:花東二縣文化生活圈內合法設立登記公司、行號或立案法人、社團、工作室或自然人等等。
補助項目:
(一)推展生活美學相關理念、研習、交流觀摩及展演等活動。
(二)辦理具常民文化內涵之研習、研討會等活動。
(三)推動地方文化藝術發展及在地創意產業之相關研習、推廣活動等。
(四)徵件簡章作計畫方向提示,如:以文化平權(高齡者、身障者、新住
民…),及臺灣台語為主軸計畫者,優先予以補助。
申請時間:
113年即日起至114年2月6日(星期四)止(郵戳為憑)。
執行期間:
申請計畫期程於114年12月20日前辦理完畢並申請核銷為原則。
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:
(一)各單位申請案應檢附申請函:受文者為「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」、團體核准立案公函、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書、公司行號登記證、統一編號、經費補助送件表、計畫書文件及電子檔案一式一份送審。
(二)截止收件後兩週,進行初、複審作業,核定補助經費後函覆之。
(三)申請補助者,請於114年2月6日(星期四)前(郵戳為憑),以掛號郵寄至「950222台東市大同路254號 研究發展組收」,或專人送達方式提出申請,信封請註明申請「114年度第1次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」。缺件、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。無論補助與否,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。
(四)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關係,請另填妥事前揭露表,主動表明其身分關係。
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、經費核撥與核銷、督導及考核及注意事項,請參酌國立新臺東生活美學館推展生活美學補助作業要點。
※如有相關問題,請來電089-322248分機203師先生洽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