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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第2次推展生活美學補助徵件公告

115年度第2次推展生活美學補助徵件

 

受理申請:115年度第2次「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」

申請對象:花東二縣文化生活圈內合法設立登記公司、行號或立案法人、社團、工作室或自然人等等。

補助項目:

(一)推展生活美學相關理念、研習、交流觀摩及展演等活動。

(二)辦理具常民文化內涵之研習、研討會等活動。

(三)推動地方文化藝術發展及在地創意產業之相關研習、推廣活動等。

(四)徵件簡章作計畫方向提示,如:以文化平權(高齡者、身障者、新住民、性別平等…)為主軸計畫者,優先予以補助。

申請時間:

115年6月2日起至7月2日(星期四)止(郵戳為憑)。

執行期間:

申請計畫期程於115年12月20日前辦理並核銷完畢為原則。

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:

(一)各單位申請案應檢附申請函:受文者為「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」、團體核准立案公函、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當選證書、公司行號登記證、統一編號、經費補助送件表、計畫書文件及電子檔案(申請展覽以外其他類別寄至Lzj@ttcsec.gov.tw;展覽類補助請寄至Kevinhu36@ttcsec.gov.tw)一式一份送審。

(二)截止收件後兩週,進行初、複審作業,核定補助經費後函覆之。

(三)申請補助者,請於115年7月2日(星期四)前(郵戳為憑),以掛號郵寄至「950222臺東市大同路254號 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收」,或於上班時間(周間8時至17時)以專人送達方式提出申請,信封請註明申請「115年度第2次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」。缺件、逾期或資料與規定不符者不予受理。無論補助與否,所送文件均不予退還。

(四)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身分關係,請另填妥事前揭露表,主動表明其身分關係。

審查標準及作業程序、經費核撥與核銷、督導及考核及注意事項,請參酌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推展生活美學補助作業要點。

※如有相關問題,請來電089-322248分機204劉小姐(展覽以外其他類別補助);分機307胡先生(展覽類別補助)洽詢。 

 

附件:

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送件表

推展生活美學補助案計畫書

推展生活美學作業要點 

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身分關係揭露表